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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贵州)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特装布展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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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贵州)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

特装布展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中国(贵州)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的特装布展管理,维护施工秩序,保证服务质量和博览会安全,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申办施工证件程序

一、参展单位必须于布展10天前办理施工申报手续,并向组委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特装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展台设计效果图、平面图、电路图、结构图(须标明尺寸、主要结构材料的规格及搭建材料的材质);

(三)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电工资格证复印件(须加盖红章);

(四)施工申报表。

二、缴纳特装管理费、电费、加班费、特装工作证工本费、施工安全及卫生清洁押金。

特装管理费:50元/㎡、普通桁架展位40元/㎡;电费:1KW以下(含1KW)200元,每增加1KW加收100元;加班费: 17:30-24:00 平方米/小时/3.5元 (加班费按展位面积计费,其中不足36㎡按36㎡计算,24:00以后平方米/小时/5元。

三、在报到现场申报单位凭组委会签发的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本人一寸照片领取特装工作证。

第二条、设计要求

一、展台的设计须符合各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安全用电、消防、结构、给排水等)。展台结构的设计强度必须满足荷载所需要的强度。

二、展台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安全的要求,展台施工细部结构图必须加盖具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三、展台禁止使用喷绘画布,展台顶棚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要保证展台顶棚至少有50%以上的平面开放面积,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四、展台设计高度不得超过展馆5.5米的限高规定。

第三条 安全责任

一、施工单位必须设有现场施工安全责任人,在办理施工手续时一并登记备案。现场施工安全责任人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和法制教育,如发生违法或安全事故,责任由参展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

二、施工人员应随身佩戴由应届组委会核发的有本人照片的特装工作证,无证者不得进场施工。

三、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服装应有施工单位标识,服从组委会人员管理,自觉接受检查。如不服从管理,组委会管理人员有权取消其施工资格。

第四条 施工材料

一、展台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

二、展台所用材料必须为阻燃或难燃的材料,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2级,禁止使用喷绘画布、窗帘布、纱制品等各类针棉织品和各种弹力布做展台装饰材料。木质材料须满涂防火涂料或表面粘贴防火面饰板。

三、展台所用玻璃材料,必须为钢化玻璃、夹胶玻璃等安全性能高的玻璃,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10mm。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

四、钢结构立柱所用材料应与上部结构重量相匹配,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保证展台结构的牢固性。

第五条 现场管理

一、现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管理办法,服从组委会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展台设计工艺规范施工,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或随意更改设计,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三、组委会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未经批准或达不到技术规范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整改施工安全隐患。如仍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组委会有权停止其继续施工。

四、施工单位搭建展台面积不得超出参展单位承租面积,投影边线不得超出承租边界线。如搭建超出申报面积的展台,将被要求拆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单位、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五、展台所有结构背板墙必须做出妥善装饰处理。相邻展位由高的一方做装饰处理。

六、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临时工具。展馆内的一切设施不得破坏或改变其使用性质和位置。未经许可不得在展馆设施上私自吊挂结构性承重物,违者承担赔偿责任。

七、施工人员应在申报批准的时间期限和工作区域内工作。

八、20个展位以上单位要配备ABC干粉灭火器,按每20个展位一瓶(4kg/瓶)计算。

九、搭建展台时不准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风塔出风口和观众通道及各种标识,不得私自揭开展馆地沟盖板。

十、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稀料等),禁止使用电锯、电刨等加工作业工具。不得在馆内进行焊接、喷漆、刷漆等工作。如有特殊要求需使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须到组委会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经批准后,在室外指定地点施工。

十一、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2m)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在可能坠落范围内应设置安全区,并有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的警告标志。

十二、搭建地台必须于展台范围内部地台边缘通向公共通道处设置缓坡,装修后形成锐角的硬物、地面上突出或低凹的装饰结构、拖放于地上的绳索或线缆、容易造成碰撞伤害的物品,在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高度或平面范围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和醒目警示。

十三、施工单位应随时清理施工垃圾等各类废弃物品,搭建展台的材料应码放整齐,保持馆内通道畅通。

十四、进入馆内的施工车辆必须缓慢行驶,注意躲避地面地沟盖板,如需在电缆沟上方通过时应垂直电缆沟方向缓慢通过,不得对沟盖板造成损坏。

十五、施工单位在撤馆时须在淸馆前将所有搭建材料及垃圾全部撤出展馆区域。违者清洁押金不予退还。

十六、参展单位、施工单位必须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及人员安全。因参展单位、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施工安全押金不予退还,组委会有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七、施工人员禁止在馆内吸烟,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

十八、展览期间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在现场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十九、施工单位违反规定,并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者,所交押金全部不予退还。

第六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中国(贵州)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贵州科博展览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附件:

(一)《特装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二)《施工申报表》

 

 

特装施工安全责任承诺书

 

本企业作为本届博览会的参展单位,承诺严格遵守中国(贵州)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特装管理办法(暂行),如违反规定,愿与施工单位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参展单位名称:                                                 

参展单位现场联系人:          ,电话:                  

 

参展企业盖章:

参展企业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施工单位名称:

电话:            ,联系人:          

  

 

 

 

 

 

 

 

 

 

施工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参展单位

名称

 

报到号

 

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名称

 

现场负责人

 

现场联系电话

 

展台面积(㎡)

 

特装管理费

 

加班费

 

施工及照明用电总功率

 

电费(元)

 

施工证数量

 

工本费(元)

 

施工安全押金(元)

 

卫生清洁押金(元)

 

总合计

 

汇款单位开户名称

 

汇款单位账号

 

开户行

 

 

收费标准:

    特装管理费:50元/㎡,普通桁架展位30元/㎡;电费:1KW以下(含1KW)200元,每增加1KW加收180元、施工证件:10元/本、施工安全押金:10000元/单位,卫生清洁押金2000元/单位。加班费:17:30-20:00㎡/小时/3元 (加班费按展位面积计费,其中不足36㎡按36㎡计算,20:00以后㎡/小时/5元。

 

中国(贵州)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组委会工程
地址:贵阳市中华路181号省经信委培训中心5楼 邮编:550004
电话:0851-6894453 传真:0851-6892223 
邮箱:yaogan88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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